千里故人

饭后走一走,随意九十九

 

《约翰.克里斯朵夫》读后感

《约翰.克里斯朵夫》一书断断续续耗时三年看完,上中下各自集中了一段精力来阅读。傅雷先生的翻译明显带着那个时代的印记,对国家羸弱的哀叹,对人民寄予的希望。人们说罗曼.罗兰写作这本书,是歌颂一种英雄主义。英雄主义在建国后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关注和发扬,历经这70年风风雨雨,对于英雄的定义随着时代产生了悄然的变化。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存在,然而,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,随着人们阅历的增长,群体里英雄的面目却变得相当模糊。

克里斯朵夫的一生,是不屈奋斗的一生,为了音乐、为了艺术孜孜不倦,创作不息。这样的努力精神,值得人们学习。反观现在的时代,进入了商业社会之后,各处喧嚣总是充斥着金钱的味道,音乐、艺术或者成为人们享乐的资本,或者沦为统治者宣传的工具。回到这部小说,开篇从克里斯朵夫的感情世界入手,略微夸张的展现了那个时代知识阶层和艺术家的情爱观。作者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绘男女之间精神上的交流,最后以宗教的角度去审视这其中的恩怨情仇。假使有上帝,创世纪的时候,情爱就不是他创造的人类拥有的事物。还记得伊甸园的传说,偷吃苹果的亚当夏娃, 因为鲁莽的行为遭受了惩罚。原罪,也许就是如此得来。

关于社会,本书下册着重描绘一战时期,欧洲各国思想上的差异,并因此导致了战争不可避免的爆发。民族主义的兴起是罗曼.罗兰认为的战争根源。而对于布尔乔亚(资产阶级)的批判性叙述,更是得到了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很多精英分子的认同。对于个人而言,阅读这样的经典,能否以艺术家不屈不挠的事迹为榜样,是一个问题。英雄主义,并不为和平时代的主流思想所倡导。中国古代虽然有乱世出英雄的说法,可是普通民众想要的还是一个和平的世道,而不是好战的英雄。对于克里斯朵夫这样理想化、英雄化的角色塑造,罗曼.罗兰的笔触既热情又细致。写作的投入与笔力的渗入,是一个人想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根本要求。这部经典作品的出现,拉高了文学创作的标准。

近现代的西方,仍然是世界文明的领头羊,无论从事什么工作,从他国的先进思想中汲取营养是重要的事情。从宣传优秀文化的角度来看,《约翰.克里斯朵夫》一书当之无愧。欧洲人文的先进,是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。美国的强势,是技术争先,思想解放。欧洲与美国,到底哪一个适合中国人去学习和模仿?正如改革开放的导师所说,现在的社会主义道路,就是一个摸索着前进的过程,认清这一点,妄我之心应该会理智很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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